工程项目欺诈有时间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诈骗罪,并予以刑事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有追诉时效。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工程项目诈骗有期限吗
1.有。诈骗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有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追诉时效,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六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诈骗罪判多久
1.犯诈骗罪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
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9月9日,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张某谎称自己是某工程包工头,以缺资金为由先后骗取李某现金共计人民币143500元,并用于个人吃喝嫖娼。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31900元和一台价值3300元电脑,并发还受害人李某。
检察机关遂以诈骗罪将被告人张某公诉至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诈骗罪如何认定
2011年3月1日,彭水县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李某108300元。
宣判后,被告人张某不服,认为自己只是向李某借款做工程,并没有诈骗,且还款日期未到,遂上诉至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四中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在并没有做工程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李某谎称正在做工程,主观上具有明显骗取他人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将所骗取的钱财用于个人挥霍,造成大部分钱财无力返还的后果,其行为依法已构成诈骗罪。张某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143500元,数额巨大。
因此,重庆市四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内容告诉我们,工程项目造假是有期限的。例如,诈骗构成犯罪的,侦查期限最长为20年;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期限就是六个月,也就是治安处罚的期限。